欧盟CPR法规-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CPR
欧盟在2011年3月9日公布了新的建筑产品法规(305/2011/EU-CPR)代替了旧的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CPD)。并公告欧盟CPR法规于2013年7月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CE认证在迄今为止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一直都是遵循CPD指令,即Construction Product Directive(89/106/EEC)。
欧盟为了更加严格的执行建筑产品CE认证,自2013年7月1日起,欧盟颁布的建筑产品法规Regulation (EU) No 305/2011(简称CPR)将全面取代原来的建筑产品CE认证CPD指令,进入强制实施阶段。新法规在原来限制建筑产品制造商的基础上,对贸易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等与产品流通相关的环节都做了全新的要求。
所有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的建筑产品,必须加贴CE标志,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流通。新的法规对建筑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程序要求及技术语言将更透明,更严谨,更精准。保证欧盟用户(建筑师、工程师、施工人员)选择最适合建筑工程预期用途的产品。
欧盟建筑产品CPR法规适用范围
将适用于欧洲市场销售流通的所有建筑产品,如:门窗、壁纸、建筑颜料、钢纤维、土工、玻璃棉等保温材料、地板、屋顶材料、沥青混合料、石膏料、混凝料、水泥、管道、铺地材料、下水道设备、门窗、玻璃、结构金属产品、紧固件、防水材料、结构木料、交通信号指示、防火器材和加热设备等,欧盟CPR法规除了六项基本性能要求以外还要求企业证明其生产的建筑产品在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性信息。
欧盟建筑产品CPR法规影响
这意味着无论对于制造商,还是贸易商、进口商、分销商而言,所受的限制也将会更为严格。这对进一步规范欧盟市场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对进入欧盟的建筑产品提供统一的性能评价方法,通过使用共同的技术语言,确保了所有建筑产品性能信息的可靠。
建筑产品法规(CPR)No.305/2011/EU与建筑产品指令CPD(89/106/EEC)的转换
建筑产品法规(EU)No.305/2011将全面取代现行的建筑产品指令(CPD 89/106/EEC),进一步整合欧洲建筑产品市场的技术要求。建筑产品法规CPR更为有效地确保了与建筑产品性能相关技术信息的可靠性,而这一点是由提供一种“共同技术语言”,即统一的建筑产品性能评估方法来取得的。南京睿督公司为欧盟公告号CE认证授权公司,咨询电话:025-8658 3475。
制定CPR这项更优法规初衷之一就是希望明确CE 标示的概念和使用要求,同时引入一套简化程序,以帮助降低中小型企业的成本。并且,利用新的、更为严格的准则,加强涉及评估和认证工作的公告机构的授权评定。通过此项措施,CPR法规也进一步提高了整个认证系统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正式生效日期:2013年7月1日
涉及的国家:所有欧盟成员国
目标产品:建筑用材料和产品
主要区别包括:
诸多新的定义
在设定条件下CE标志成为了强制要求
进口商和分销商需要承担同样的责任
ETAG 和ETA(许可)将分别被EAD和ETA (评估)替代
技术评估机构(TABs)的责任
授权机构的责任
公告机构(NBs)的额外责任
公告机构授权程序
取得CE标志的相关简化程序
市场监管与防护措施程序
CPR实施的两个阶段
准备阶段:建立机构组织架构,准备技术架构文件(到2013年6月30日止)
实施阶段: 生产商签发产品性能声明(DoP)、标示CPR要求的CE标志。(从2013年7月1日起)
南京睿督公司提供
建筑类产品CE相关测试、工厂审核、认证服务;
欧洲技术评估ETAG认证服务;德国市场国家技术许可ü-mark认证服务。
建筑产品相关培训与咨询服务
建筑产品指令CPD/建筑产品法规CPR下,南京睿督公司的公告机构授权号:
NB1301
NB1020
欧盟CE认证 http://www.hksmartps.com/ce/
欧盟CPR法规 http://www.hksmartps.com/ce/cpr/
南京睿督公司咨询电话:025-8658 3475 400-603-6575
网址:www.hksmartps.com www.fire-test.cn
邮箱:info@hksmartp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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